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0169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及宣導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保護意識,提升教師及學生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作為。
三、對於個人資料應落實「少留、少傳、慎存」的原則,並養成定期更換設備及系統密碼的習慣。
四、學生參與校外活動或比賽時,應注意個人資料保密事宜,切勿隨意提供班級、學號、姓名等資訊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0169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及宣導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保護意識,提升教師及學生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作為。
三、對於個人資料應落實「少留、少傳、慎存」的原則,並養成定期更換設備及系統密碼的習慣。
四、學生參與校外活動或比賽時,應注意個人資料保密事宜,切勿隨意提供班級、學號、姓名等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