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」115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

一、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,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
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
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許小姐(聯絡電話:02-8512-6220、電子信箱:yating0630@moc.gov.tw)。
二、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及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四大類。
另考量創作出版品質,本次徵件不含創作及應用類別之原創多元類型題材創作,並以紙本、有聲書或數位形式出版、發行之計畫。
三、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